2026年全省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暨第一季度风险会商会议召开
来源:化妆品监管处 时间:2026-04-01 16:13

3月31日,2026年全省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暨第一季度风险会商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落实2026年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以及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5年全省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主要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报了2025年度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福建省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实施推进情况以及本辖区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对策措施。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风险,部署了2026年全省药品流通、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药监部门要按照“铸忠诚、惠民生,精监管、固安全,优服务、助发展,强能力、创一流”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精透监管”工程,高质量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和“两品一械”网络销售“清网”行动,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妆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风险排查。聚焦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品种、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穿透力。二要坚持违法严惩。强化联合惩戒,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彰显监管成效。三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省市县协同监管和跨部门沟通协作,健全共治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四要赋能产业发展。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我省监管改革工作举措,确保国家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充分释放。五要持续创新机制。按照“一类一策”的要求,分类制定监督检查指导标准,进一步优化日常检查和稽查执法方式。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相关监管科(处)室负责人,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近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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